关于2018年6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hbj-10_C/2018-062100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    号: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

宝鸡市百果源生态农业休闲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宝鸡市百果源生态农业休闲园区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620日—626日 (5个工作日)

电话:0917—7963536

传真:0917—7963344

通讯地址: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麟游县市民中心6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麟游县酒房镇花花庙村

建设单位:宝鸡市百果源生态农业观光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66666.7m2(合计1000亩),项目由主体工程(生态农业区、休闲垂钓区农耕文化体验展示区、服务中心)及辅助配套公用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设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绿化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按照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逐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裸露地面及时植绿或覆盖。

2.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施工设备的冷却和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及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等。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村庄设施,工地不设简易住宿、食堂、厕所等设施。在场地附近设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其中部分用于基础回填,剩余的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施工设备和操作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在敏感点施工,必要时建立临时围墙或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施工,若因工程作业技术要求确需夜间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声屏障等综合治理措施。

(二)营运期

1.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由排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再经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2.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3.主要为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废气化肥农药包装和污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袋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经泔水桶收集后,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化肥农药包装:废化肥包装集中收集后,作为废旧可回收资源外卖;废农药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农药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每90天清掏一次用于场区绿化。

4.项目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减振、消声、吸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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