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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麟政办函〔2017〕74号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7〕1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县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日—1月10日 报名遴选
2018年1月22日—3月2日 学生见习
二、报名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麟游籍学生中遴选30名(参加过往期到麟游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或往期报名遴选上但因个人原因放弃见习的大学生除外)。
1.思想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2.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4.贫困大学生、农村户口的大学生优先。
三、报名遴选
到县级机关见习的学生可登录mobile365-818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并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在团县委(麟游县九成宫镇碧城路2号)报名。团县委审查遴选后,填写《见习大学生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四、相关要求
1.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并组织大学生参加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活动;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分配、组织实施、制作见习证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印制见习协议书;县教体局配合团县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县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
2.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安排见习大学生到基层调研,参与机关日常事务。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3)。
3.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含电子版),由见习单位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县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县级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3.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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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